社区书记遵纪守法方面表现-5845威尼斯达人

时间:2022-06-26 12:4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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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书记遵纪守法方面表现

社区书记遵纪守法方面表现3篇

第一篇: 社区书记遵纪守法方面表现

微腐败遵纪守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

近年来,xx县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屡有发生,从近年来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如何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微腐败”新动向,采取措施防止“微腐败”现象蔓延滋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基层群众身边“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微腐败”也可能造成大祸害。这绝非危言耸听,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基层干部中存在哪些“微腐败”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漠视群众“高高在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2)克扣截留,套取资金。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的力度,但是,个别地方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将专项资金挪用作其他用途。

  (3)手段翻新,消费隐蔽。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组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在公车使用方面,极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的问题等。

  (4)以权谋私,作风腐化。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基层干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警示我们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二、基层领导干部产生微腐败的原因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寻找产生腐败的薄弱环节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着重点。

  (1)政治思想观念的淡薄是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

  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原则认识不足或认识不端正,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指示,反腐败斗争时紧时松、“一手软”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对腐败打击不力。

  (2)权力的相对集中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因素

  如果权力过于集中了甚至监督机关失去了监督作用,那么腐败产生就是必然,因为领导干部本身具有二重性。第一是作为权力使者的领导干部是以一种超社会的身份行使权力,履行职能。这种身份使领导干部通过行使权力,使各种活动处于有序状态,保证社会或集体目标得以实现,在群众眼里,领导干部是权力的化身,是自己的管理者,有的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一定权力,就把权力私有化了,自身不正搞腐败。第二是领导干部也是社会中的一员,也生活在现实生活里,他们和其他普通人一样,也有七情六欲,个人的物质利益也需要满足。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领导干部在取得个人利益时,应当以自己的合法权利参加社会利益的分配,而决不应使用国家权力和集体权力谋取个人利益。基层领导干部的思想、品德、修养越好,就越是能抵御各种非法利益的诱惑,反过来,所以要设立纪检监察等监督机关也恰恰说明每个领导干部并非都能做到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所以,纪检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作用,形成一种社会力量来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如果领导干部本身和纪检监督都失去作用,利用国家权力或集体权力来实现个人私利,即腐败现象的产生就是一种很必然的事了。

  (3)制度的不完善是腐败产生的间接原因

  1、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有的单位虽然制定有制度,但是只是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关键作用。尚待完善的制度没有为人们开辟合理追求个人利益的宽广渠道,却为腐败分子的“黑色收入”留下了许多逃避打击的漏洞,这在一定程度上增长了腐败分子的不法行为。有的甚至以制度不完善之机,腐败分子挖空心思搞腐败。

  2、监督机制作用乏力,各种廉政制度定的不少,各种廉政措施也很多,为什么违反规定的行为仍屡禁不止?关键在于监督工作没有十分到位,监督的作用在于及时地发现和解决“苗头”问题,“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如果经常性的监督到位、措施得力,不仅可以减少上级的调查工作量,而且可有效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基层监督机关存在一种“上级太远、同级太弱,下级太难”的现象,使监督作用很乏力,另外就是基层单位分布点多、线长,所管干部人多量大,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

  三、防治微腐败的对策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遏制基层腐败,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整个反腐倡廉工作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具体来说,要从四个方面着力:

  (1)以教育筑牢防线。邓小平同志指出“对贪污腐化和滥用权力的行为,我们要通过两个方面来解决,一是教育,二是法律”。教育就是对党员干部进行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思想决定行为,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人们的各种利益关系处在经常的变动之中,一些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所导致的消极后果就是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削弱了,对法律和纪律淡化了,其行为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畸变,超出了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因此,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在领导干部的内心深处建立一道牢固的拒腐防变的精神屏障,对于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蔓延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性质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学习法纪条规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努力使领导干部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

  (2)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3)拓宽监督渠道。畅通现有的监督渠道,如“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媒体、网络等诉求渠道,便于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现有的县乡村预防腐败体系,便于搜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息,提前防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基层单位普遍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部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实现监督全覆盖。

  (4)加大惩处力度。要持之以恒开展“灭蝇”行动,重点围绕国家下拨给单位或集体的津补贴、单位或集体资金、群众原有财物和应拨付给群众的津补贴,其中还涉及农业生产、住房改造、救灾防灾、污染改善、国家优抚、基层执法等方面,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形成严惩“微腐败”的持续震慑,积极创造条件动员和鼓励群众参与基层腐败治理,以求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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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 “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二篇: 社区书记遵纪守法方面表现

个人总结遵纪守法方面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才能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为,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学校也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他们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人文环境。这些违反校规校纪的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现如今青少年犯法已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势在必行。遵纪守法是人生最有价值的一种资源。人对社会有多大贡献,他就有多大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做一个懂得遵纪守法的人并不“吃亏”。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好象,如果你诚实可靠,那么你就会获得大家的信任。这样,你做任何事情就顺利得多。如果你关爱他人,你就容易得到别人的关心,从而形成有利于合作的环境和氛围。如果你保护自然环境,宜人的环境就是对你德行的回报。因此,我们要从生活点滴做起,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新时期中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信念。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说的“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有没有健全的法制、遵纪守法的国民,是衡量是否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的标准之一。依照这个标准,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只有当“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保障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

遵纪守法不仅是大到遵守国家的根本大法、各项制度政令,更应该是小到遵守公司的“法”。公司也有公司的“法”,公司里的“法”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集团公司去年通报的xx公司的几起交通事故,里面就有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案例在。这些违反法律、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并没有深刻认识到事故发生的必然性:一个人的行为日久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日久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日久会成就一种命运,最终导致自食恶果。因此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对每个公民自身的保障。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

作为负责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我们,往小了说,如若不遵守财务规章制度,轻则账务混乱,重则可能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因此,我们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应当在自己以后的工作当中,认真总结身边已发生的一些案例,并引以为戒,时刻督促自己严格遵循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令法规,为促进装备财务部的各项工作得到健康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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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社区书记遵纪守法方面表现

《遵纪守法表现个人总结》

【遵纪守法表现个人总结一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才能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人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为,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学校也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人不遵守师德规范、违反校纪校规。他们忽视校纪校规,影响美好的校园人文环境。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现如今违法犯纪已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势在必行。遵纪守法是人生最有价值的一种资源。人对社会有多大贡献,他就有多大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做一个懂得遵纪守法的人并不吃亏。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好象,如果你诚实可靠,那么你就会获得大家的信任。这样,你做任何事情就顺利得多。如果你关爱他人,你就容易得到别人的关心,从而形成有利于合作的环境和氛围。如果你保护自然环境,宜人的环境就是对你德行的回报。因此,我们要从生活点滴做起,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学好教师守则,做优秀教师;学好公民道德,做表率公民。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要教好书,育好人,就必须遵纪守法。一个教师,如果不检点自己的行为,那么对他的学生也一定会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作为教师,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学生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你若行不正,坐不稳,怎能要求学生行得正,坐得稳吗。要想要求学生做好人,你得事先做好人。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牵动着众多的人,你得为大家作表率,身体力行。在学校,你得做一个好老师;在家里,你得做一个好家长;在社会,你得做一个好公民。只有这样,你才能对得起教育,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教师,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做为公民,必须遵纪守法,而做为教师,应做遵纪守法的楷模。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遵纪守法表现个人总结二

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县x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x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确保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工作情况

(一)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工作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落实。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惩防体系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研究部署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制定下发了《xx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要点》和《xx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并先后召开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会议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明确了工作内容、责任任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之间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县x委及时跟进,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进行了全面分类指导,对各级党政组织层层签订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做到了重大问题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狠抓落实。

(二)严格干部教育,丰富宣传内容,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机关干部学习会议、村级干部培训会议、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会议等有利时机,聚焦"x风",及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措施,中x委及省、市、县x委会议精神等学习资料和《"x风"之害》、《焦裕禄》等典型影视资料作为党员干部学习的必学篇目,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中进一步营造出学廉倡廉的浓厚氛围。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中央、省、市、县有关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不断警示党员干部时刻牢记铁纪、自我约束。同时,还通过全县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及广播电视、网络(民心网)等介质媒体融入廉政知识,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以读文思廉、短信促廉、电视诺廉、影视播廉、警示醒廉等方式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会同组织部门举办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竞赛,参加人数190余人,举办全县副科级以上培训班6期,举办村级党员干部培训班2期,参训人数达240人;刊发《读文思廉》12期;平安纪检监察22期,制作廉政宣传栏6期,编发廉政短信3000余条。

(三)严格监督检查,时刻警钟长鸣,监督查办力度进一步增强。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干部职工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县管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管,出台下发了《平安县x委对县管干部廉政约谈制度》,做到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二是突出监督重点,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管,为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对各乡镇、各部门重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及时跟进,有效防范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四是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征地拆迁、城乡低保、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等方面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四)严抓工作作风,开展集中整治,作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作风建设常态化的要求,围绕"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岗位履职情况,加大了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狠抓机关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以制度管人,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每逢重要节日及时下发文件和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各级部门、各级干部注意防止"节日病",并成立4个暗访组不定期深入餐饮、娱乐场所,对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了严肃工作纪律、严肃财经纪律及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对个别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消极现象进行了整治。,我委局制定下发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点期间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并针对"七一"期间、高考后可能出现的举办庆祝大吃大喝和发钱物、大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专门下发文件,提出纪律要求,有效防范了一些"节日病"的发生。同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共开展明察暗访10次,查处了2起上班期间干部上网玩游戏的问题,对2个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通过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廉洁意识明显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窗口服务单位服务水平、服务效率明显提高,机关工作秩序、办公环境明显好转,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明显下降。

(五)突出工作重点,及时查办案件,办案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查处问题与教育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制度,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工作,加大信访核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及时排查信访案件,确保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整合办案力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9件,其中反映单位的3件,农村的28件,科级干部的6件,一般干部的12件;市x委转办件25件;了结19件;正在办理的30件;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

(六)强化措施落实,完善管理机制,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夯实。坚持"33"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乡镇、村干部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完善农村管理制度,强化对基层干部的监督。一是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对全县村级(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对21个涉农部门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任务;二是组织举办村级党员干部培训班,重点就村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三资"管理、"三议一表决"、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等方面进行培训;三是协同县委组织部对乡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教育,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法规及警示教育;四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民心网建设工作,确定和培训专人更新维护管理网站。五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新清查农村"三资",为下半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奠定了基础。

(七)狠抓队伍建设,带头遵纪守法,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从严律己、以身作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分层选派干部加强培训,4名干部参加地区x委举办的案件查处和审理培训班,1名干部参加县档案局举办的档案管理培训班,1名同志参加县财政局举办的财务网络化培训班,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得到提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理论培训,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诚信教育以及从政道德教育,促使其把遵守纪律作为行使权力的第一准则,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自觉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责任面前不推诿,是非面前不退步。二是开展专项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纠正"x风",切实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到班子在"x风"方面的意见建议15条,经梳理归纳为11条,已整改8条;征求到党员干部在"x风"方面存在的问题46条,经梳理归纳为29条,目前已整改25条。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和修订了财务管理、公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各项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不分管制度,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x委书记不得分管财务、物资采购等工作,交由副职分管,x委书记主要抓监督;为了做到用铁的纪律打造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新队伍,制定出台了《平安县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规定如有违反者必将严惩,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置于党组织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防止"灯下黑"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xx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在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中还存在不到位、不严格的问题,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工作创新不够,缺乏特色和亮点,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x委监督责任及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对如何落实监督责任,推进县、乡两级x委"三转"还缺乏深入思考;四是乡镇x委作用发挥不够,县乡纪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还跟不上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急需加强培训等。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加以认真整改解决。

三、xx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按照中央、省、市x委对"三转"的要求和部署,在认真查找工作差距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x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会议精神,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全面落实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狠抓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各项规定精神,加强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抓住重点节点,加大执纪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x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宣传教育效果。

(四)创新查办案件的工作方法,研究制定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全员办案机制,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加大信访核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五)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确保纪律刚性行事。

(六)按"三转"要求,明确职责所在,落实好监督责任,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纳入问责问效范围,确保政令畅通。

(七)继续推行"33"工作模式,确保"三公开"制度有效执行,进一步加强完善"民心网"建设工作。

(八)继续开展"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活动和"一强化四反对"专项活动,切实加强纪检监督干部队伍建设。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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