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11篇-5845威尼斯达人

时间:2022-11-27 17:50:18 来源:网友投稿

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11篇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xx区医疗保障基金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某某区医疗保障基金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做好全区医疗保障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11篇,供大家参考。

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11篇

篇一: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xx区医疗保障基金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某某区医疗保障基金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做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经区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批示精神,把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做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医疗保障基金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医疗保障基金属地监管责任,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

  二、组织领导按照许勤省长“对骗保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要落实各市县的属地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上手再对属地骗保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结果签字确认后报省医疗保障局”的批示精神和省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专门成立某某市某某区医疗保障基金全面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某某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某某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医疗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医保局某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副主任某某担任。。

  三、职责分工(一)医保部门。负责拟定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具体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的检查;

  对违规行为实施协议处理、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视情形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委处理。

  (二)卫健部门。负责配合排查整治,参与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检查;

  对违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办理涉嫌犯罪的医保刑事案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四)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配合排查整治,检查药品和医用耗材进货渠道,打击从非法途径购进药品、医用耗材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排查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把全面排查整治与前期打击欺诈骗保发现的问题充分结合起来,对各医药机构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照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排查,确保旧问题全整改,新问题不发生。(一)虚假骗保问题。伪造患者信息、医疗文书、诊疗服务行为、进销存凭证、财务凭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虚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设备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将医疗事故、医患纠纷及应由第三方负担的费用编造成医保费用骗取医保基金。(二)串换医疗保障项目问题。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将医疗保障目录外的项目串换成医疗保障目录内项目;将同为医疗保障目录内的甲乙丙项目相互串换;目录对照混乱,串换诊疗类别等。将应由医疗保障报销的项目由患者自费负担。(三)违规收费问题。未按照收费批复项目及标准收费;将有明确项目内涵的诊疗项目进行重复收费;

  将未批复收费的项目进行收费;项目打包组套多收费、分解收费等。(四)协议管理问题。按照协议管理办法规定全面排查定点医药机构资质资格,对单位证照、执业范围、人员资质、设备设施等基本条件进行复核,对经办机构及定点机构履行协议条款进行检查。(五)诊疗行为不规范问题。未按照临床路径指南为患者因病施治,过度检查、过度诊疗、过度用药;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超适应症用药。(六)定点医药机构其他问题。财务管理混乱,药品、耗材进销存不一致,采购流程不规范;内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病历书写不规范,病程记录不完整等。(七)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问题。对涉及医疗保障领域的基金拨付不及时、拖欠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费用、对定点医药机构或参保人的承诺不履行;查实的骗保套保问题不能如期办结,该追回的违规基金不能如期追回;涉及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案件不及时移交办理;未落实全省行风建设工作方案,仍存在手工报销手续繁琐、报销周期长、咨询渠道不畅通、服务能力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五、排查范围辖区内纳入协议管理的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六、工作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2月底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和分工,对排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起至6月底)。用三个月时间,抽调医保局、公安分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精干力量,分成若干排查小组,对辖区内纳入协议管理的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全面排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上旬)。在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形成专题工作报告,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以及限期整改的问题,追缴违规资金情况,处理定点医药机构情况,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情况等四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并将排查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及工作台帐作为附表,经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由医疗保障局报送市基金排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四)督促整改阶段(7月底前)。对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对照整改时限、责任医药机构及其责任人员,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挂账督办,逐一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区政府高度重视本次排查整治工作,按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狠抓落实,打击欺诈骗保牵头协调职能和属地监管责任,积极沟通协调,主动担当作为,深挖细究问题,按时如实反馈。

  (二)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组织不力、未及时发现问题,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再有新发生骗保案件的,对定点医药机构要从严从重处理,对监管人员要视情况追究监管责任。

篇二: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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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打击和整治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进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惩防并举的原则,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行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进展、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为目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二、整治范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三、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打击医疗行业中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

  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严峻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求全面开展、深化排查线

  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领域。

  1.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责任单位:省卫健委)

  2.打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省卫健委)

  3.打击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省药监局、省卫健委)

  4.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哄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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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依法依规严厉惩治非法猎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

  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

  为。(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公安厅)

  告和虚假信息状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惩罚力度。(责任单位:

  6.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讨论和治疗

  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省委网信办)

  等行为。(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药监局)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

  (二)严峻打击医疗骗保行为。连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

  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

  项治理活动,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

  未根据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根据项目和计价依据

  扬、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

  收费等行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

  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过度医疗,特殊是术中加价等严峻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

  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发改委)

  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健

  查处随便加价、私自收费、拉帮结派的护工问题。(责任单位:省卫健委)

  委)

  四、实施步骤

  (三)严厉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22年4月至2022年2月,分4个阶段实施。

  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一)自查自纠和宣扬动员阶段(2022年4月-2022年5月)。各级卫

  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

  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充分利用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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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多种载体,广泛宣扬相关法律法规,曝光违纪违规案例,医发〔2022〕36号)要求报送专项行动总结。省卫健委将适时组织召开全

  加强警示教育和温馨提示。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

  省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状况进行总结。

  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广泛征集违法行为线索,营造整治氛围和高

  五、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

  压打击态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行动由省卫健委牵头,网信、进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6月-9月)。各地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

  医保、药监等部门参与。各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碰头

  机制,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

  会议,汇报阶段性工作成果,部署联合执法等有关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及

  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掩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

  联络处室如下:

  心(站)?、门诊部、诊所)掩盖50%以上。

  (一)省卫健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

  (三)检查评估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

  各部门开展工作。详细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

  项整治工作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并预备2022年全年工作总结。国家卫生健

  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

  康委将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作落实

  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扬。负责按季度汇总省级各部门专项整治协作进

  不力的准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厉问责。

  展改革部门讨论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峻失信行为多部门

  (四)总结沟通阶段(2022年2月)。省卫健委及省级相关部门根据

  联合惩戒机制等。(联络处室:医政处)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委《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卫

  (二)省委网信办: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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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联络处室:网络管理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

篇三: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医疗卫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管理工作纵深进展,净化行业环境,切实维护我县卫生健康系统良好的言论环境,根据省、省监察委印发《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系统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州委健委印发《卫生医疗行业突出问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县委网信办关于印发《20xx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网信息网络领域乱象整治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县卫健局高度重视,结合系统工作实际,仔细组织开展了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管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推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加责任意识突出问题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根据省、省监察委及州委健委“关于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的相关工作要求,立刻响应、立刻落实,全面谋划部署我县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管理工作,主动组建县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管理工作专班,成立了以卫健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全县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出问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机关综合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并要求工作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突出问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线索严格执行“按时追踪,果断查处”原则,定时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全县卫健系统突出问题管理工作情况,按时解决存在问题,为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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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我县医疗卫生行业突出管理工作提供了顽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先后组织召开专题发动部署会及专题工作会,局机关领导联合卫生执法大队人员带队深化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督导督察,对全县突出问题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周密部署。

  二、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熟悉一直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会主义思想、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xx、省精神,州卫生健康行业乱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着力整治耗材、药品运用过度等问题为重点,严肃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标准医疗秩序,进一步推动我县卫生健康行业突出问题管理工作纵深进展。并根据中共省、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系统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州委健委关于本系统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卫健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20xx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乱象管理工作方案》及《县卫生健康系统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系统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县卫生健康行业突出问题乱象管理的详细内容、管理范围、管理目标和管理工作相关要求,与县网安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县医疗保障局建立了多部门联合机制,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结合“三监管”平台、平安医院建设等工作,全面开展卫生健康行业突出问题管理工作。三、扎实开展落实,稳步有序推动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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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问题管理开展以来,严格根据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截至目前检查发觉问题共计2条,实施整改类工作任务2项,专项管理工作落实量化表和台账1个,详细情况如下:(一)不断标准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县卫健局联合县医保局对各类医疗机构收费行为进行了不定期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按规定工程和标准收费;是否存在独立工程、自定标准、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行为;是否存在分解收费、捆绑收费、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效劳等行为;是否严格执行药品零加成政策;是否存在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行为。并将有关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誉体系管理,按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我县卫生领域尚未发觉存在以上问题。(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局机关联合执法大队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举报、举报邮箱等方式,利用广阔群众力量,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并要求各单位利用“主题教育”等时机定期开展廉洁教育,按时向单位职工传达违规违纪经典案例,从思想上杜绝类似大事发生。县卫健局还联合派驻纪检组,对违规违纪现象进行不定期走访排查,一经发觉立刻移送上报相关部门,绝不姑息纵容。经排查,本系统暂未发觉存在收受患者红包、开单提成、索取回扣及贩卖单位医疗处方等行为。(三)坚决打击联合欺保行为。县卫健局联合医保局按时间节点对县域内各医疗单位医保报销情况进行抽查,对已报销患者资料进行再核实“回头看”工作,重点核查通过虚假宣扬、以体检、回扣、返现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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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效劳、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虚记、多记药品、诊疗工程、医用耗材、医疗效劳设备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工程;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帮助参保人员变现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进行。今年来,核查工作共计开展2次,暂未发觉存在上述问题。(四)持续监督疫情防控落实不力行为。疫情发生以来,我县快速反应,要求各医疗单位按标准设置了预检分诊台,建立发热门诊,布置隔离专用病区,同时严格执行医护人员日常操作消毒制度、“一换一陪护”制度和住院患者及陪护常规监测制度,对全部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进行日常体温监测,并进行登记,进一步遏制院感的发生。肺炎爆发至今,我县开展疫情防控卫生员培训,组织全县工矿企业、餐饮行业、公共(工作)场所、教育系统等疫情防控卫生员培训,累计培训40场次,999人。开展疾控综合业务培训,全县培训医疗机构和疾控人员共39人。(五)强化网络信息领域问题管理。强化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平台上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全面强化对诋毁医疗机构、医疗行为及医务人员的谣言和传播传染病爆发盛行以及有关触及健康的虚假信息的管控;将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等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惩罚力度。严格查处违反《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方法》规定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目前,自查发觉医疗信息存在敏感信息1条,不标准信息大事2件。(六)着力管理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问题。我县卫生执法大队依法严肃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各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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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答应证》或《医师执业证书》等各类证照,无证行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违规开展医疗技术、运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体检、义诊、售卖健康产品和康复装备等形式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今年我县共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2次,发觉医生多点执业问题1起,经研讨赐予警告处分,现已整改完毕;接群众举报无证行医大事1起,经核该大事当事人未开展诊疗类相关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大事范畴,现已整改完毕。

  四、严格工作纪律,标准工作秩序开展突出问题管理工作以来,县卫健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七项规定,坚持在不影响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并严格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印发《县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方案》精神及中央减轻基层负担相关要求,做到突出问题管理工作与其他检查工作一同开展,完成能一次性搞定的工作绝不分批次、分时段进行,进一步削减基层迎检次数,简洁督导检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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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医疗卫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纵深发展,净化行业环境,切实维护我县卫生健康系统良好的舆论环境,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委印发《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州委健委印发《卫生医疗行业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县委网信办关于印发《20xx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网信息网络领域乱象整治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县卫健局高度重视,结合系统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委及州委健委“关于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的相关工作要求,立即响应、立即落实,全面谋划部署我县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积极组建县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专班,成立了以卫健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全县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机关综合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并要求工作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线索严格执行“及时追踪,果断查处”原则,定时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全县卫健系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为全面推进我县医疗卫生行业突出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有

  力的组织保障。先后组织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及专题工作会,局机关领导联合卫生执法大队人员带队深入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督导督察,对全县突出问题治理工作进行了系统周密部署。

  二、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会主义思想、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州卫生健康行业乱象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以着力整治耗材、药品使用过度等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进一步推进我县卫生健康行业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纵深发展。并按照中共省纪委、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州委健委关于本系统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卫健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20xx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乱象治理工作方案》及《县卫生健康系统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县卫生健康行业突出问题乱象治理的具体内容、治理范围、治理目标和治理工作相关要求,与县网安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县医疗保障局建立了多部门联合机制,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结合“三监管”平台、平安医院建设等工作,全面开展卫生健康行业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三、扎实开展落实,稳步有序推进行业突出问题治理开展以来,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截至目前检查发现问题共计2条,实施整改类工作任务2项,专项治理工作落实量化表和台账1个,具体情况如下:(一)不断规范医疗机构

  合理用药。县卫健局联合县医保局对各类医疗机构收费行为进行了不定期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是否存在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行为;是否存在分解收费、捆绑收费、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是否严格执行药品零加成政策;是否存在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行为。并将有关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我县卫生领域尚未发现存在以上问题。(二)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局机关联合执法大队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方式,利用广大群众力量,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并要求各单位利用“主题教育”等机会定期开展廉洁教育,及时向单位职工传达违规违纪经典案例,从思想上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县卫健局还联合派驻纪检组,对违规违纪现象进行不定期走访排查,一经发现立即移送上报相关部门,绝不姑息纵容。经排查,本系统暂未发现存在收受患者红包、开单提成、索取回扣及贩卖单位医疗处方等行为。(三)坚决打击联合欺诈骗保行为。县卫健局联合医保局按时间节点对县域内各医疗单位医保报销情况进行抽查,对已报销患者资料进行再核实“回头看”工作,重点核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回扣、返现等名目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协助参保人员变现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进行。今年来,核查工作共计开展2次,暂未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四)持续监督疫情防控落实不力行为。疫情发生以来,我县迅速反应,要求各医疗单位按标准设置了预检分诊台,设立发热门诊,布置隔离专用病区,同时严格执行医护人员日常操作消毒制度、“一换一陪护”制度和住院患者及陪护常规监测制度,对所有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进行日常体温监测,并进行登记,进一步遏制院感的发生。肺炎爆发至今,我县开展疫情防控卫生员培训,组织全县工矿企业、餐饮行业、公共(工作)场所、教育系统等疫情防控卫生员培训,累计培训40场次,999人。开展疾控综合业务培训,全县培训医疗机构和疾控人员共39人。(五)加强网络信息领域问题治理。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平台上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全面加强对诋毁医疗机构、医疗行为及医务人员的谣言和传播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有关涉及健康的虚假信息的管控;将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等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目前,自查发现医疗信息存在敏感信息1条,不规范信息事件2件。(六)着力治理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问题。我县卫生执法大队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各类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等各类证照,无证行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体检、义诊、售卖健康产品和康复设备等形式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

篇五: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民生领域磴口县医保局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摘要:通过专项整改行动,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领域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为落实好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工作,我局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医保局局长梁存贵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凡敬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医保基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县医保局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聚焦医疗保险领域政策落实、基金管理、公示公开、窗口服务、责任担当等关键环节,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问题整改,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磴纪办发[2019]31号)要求,在医疗保险领域内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改行动,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领域存在

  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规范医药服务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促进医疗保险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

  行职责。强化顶层设计和部门联动,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使医疗保险基金领域违法

  违纪违规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

  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组织领导为落实好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工作,我局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医保局局长梁存贵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凡敬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重点整治(一)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着力整治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力,在窗口服务中不按照权力清单和业务流程开展工作,“放而不管”或实际不放,群众办事仍然难等问题。

  (三)着力整治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态度冷漠、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导致矛盾由“小事情”演变成大事件等问题。

  (四)着力加强基金监管,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的运行。针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编造虚假病历或处方、虚开药品或诊疗项目、分解住院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加大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坚持“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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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着力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行为规范管理。完善结算办法,加大医疗核查力度,部署建立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智能监控系统,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督。加强稽核,定期、不定期地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巡视查房,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全县两定机构开展专项抽查,落实年度考核工作,对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两定机构,严格按协议规定处理。(六)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实稽核监督力量。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最新工作要求,医疗保险部门今后的工作重点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稽核力量,加强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七)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建立社会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基金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群众有奖举报的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对两定机构进行监督。(八)加强信息宣传报道,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的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广大群众对医保工作和专项整改工作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压实整治责任。各责任股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专项整治责任,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有人管、有人抓。(三)强化长效管理。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医保基金监管的长效机制。**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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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查找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处方泛耗材等问题紧紧围绕动员自查线索摸排集中查处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坚决纠正政风行风不正之风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整治,各科

  室要总结经验,将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转化为作风建设的制度规范,完善、建立一批能用、管用、好用的制度,用制度规范行业风气,从源头上防止卫生健康行业中的不正之风。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查找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处方、泛耗材"等问题,紧紧围绕"动员自查、线索摸排、集中查处、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坚决纠正政风行风不正之风,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三、整治重点(—)不合理使用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整治违反指征、指南使用耗材,滥用、冒用、虚记、错记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等行为问题。(二)不合理使用药品

  重点整治过度使用、定向使用、无指征使用等不合理用药行为,医务人员私自采购或授意患者到指定药店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索要和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问题。

  (三)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药品、耗材等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协助参保人员变现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回扣、返现等名目诱导参保人员住院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认识全院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开展医院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系统治理。(二)强化统筹推进本次专项行动由院监审稽查科牵头,政务部、医教部、后勤保障部、药剂科、财务科等相关科室参加,成立县医院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各项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工作落实。(三)强化信息报送县人民医院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举报电话。医院宣传报道组要加强信息公开,定期对医院各科室不合理使

  用耗材、药品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进行公示,各科室在每月1日前向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专项整治办公室将定期公示线索报送和查处情况,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强化专家支撑依托医疗"三监管〃专家库和县质控中心专家组,建立问题线索核查硏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库涵盖学科广、专业技术强的优势,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专业技术支撑,提高查处精准度和工作效率,提升查处工作质量,确保线索查明、问题查清。(五)强化执纪问责

  院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适时对全院整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整改。

篇七: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丏项整治工作查找聚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处方泛耗材等问题紧紧围绕劢员自查线索摸排集中查处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坚决纠正政风行风不正之风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整治,各科室要总结经验,将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转化为作风建设的制度规范,完善、建立一批能用、管用、好用的制度,用制度规范行业风气,从源头上防止卫生健康行业中的不正之风。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查找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处方、泛耗材”等问题,紧紧围绕“动员自查、线索摸排、集中查处、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坚决纠正政风行风不正之风,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三、整治重点(一)不合理使用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整治违反指征、指南使用耗材,滥用、冒用、虚记、错记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等行为问题。(二)不合理使用药品

  重点整治过度使用、定向使用、无指征使用等不合理用药行为,医务人员私自采购或授意患者到指定药店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索要和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问题。

  (三)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药品、耗材等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虚构医

  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协助参保人员变现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回扣、返现等名目诱导参保人员住院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一)强化思想认识全院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开展医院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系统治理。(二)强化统筹推进本次专项行动由院监审稽查科牵头,政务部、医教部、后勤保障部、药剂科、财务科等相关科室参加,成立县医院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各项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工作落实。(三)强化信息报送县人民医院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举报电话。医院宣传报道组要加强信息公开,定期对医院各科室不合理使用耗材、药品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进行公示,各科室在每月1日前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

  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专项整治办公室将定期公示线索报送和查处情况,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强化专家支撑依托医疗“三监管”专家库和县质控中心专家组,建立问题线索核查研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库涵盖学科广、专业技术强的优势,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专业技术支撑,提高查处精准度和工作效率,提升查处工作质量,确保线索查明、问题查清。(五)强化执纪问责

  院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适时对全院整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整改。

篇八: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一行动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行风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套骗医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二、整治范围全省各级各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三、整治内容(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挂靠《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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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血液透析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血液透析、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伪造编造或提供虚假电子台账和购销存原始凭证的;编造病历、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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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整治工作安排专项整治时间为2019年4月-2020年2月,分四个阶段实施。(一)自查阶段(2019年4月-5月)。通知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5月-9月)。各州市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根据需要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多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血液透析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覆盖50%以上。(三)检查评估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月)。各州市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将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表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州市的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

  -3-

  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各州市要根据工作安排做好迎接国家和我省相关部门检查评估工作的准备。

  (四)总结交流阶段(2020年1-2月)。省卫生健康委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并抄报国家卫生健康委。

  五、责任分工专项整治行动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药监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一)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省卫生监督局负责指导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医疗机构的整治由属地州市负责。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二)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三)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四)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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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五)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六)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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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认真总结,按时上报情况。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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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州市联络员名单(含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详见附件),分别于2019年6月30日、9月30日前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2019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于2020年1月30日前上报。

  附件: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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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

  州(市)

  20年月—20年月

  一、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机构类型

  综合医院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专科医院

  中医类医院

  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

  其他

  辖区内总数

  检查数量

  发现、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挂证)

  无证行医

  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违规开展禁止类技术

  免疫细胞治疗其他

  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

  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

  制售假药

  出具虚假证明

  违规获取或开展角膜移植

  数量

  单位

  起起

  -8-

  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

  未按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

  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欺骗、强迫诊疗或消费,诱导医疗或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

  其他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

  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清理违法广告

  关闭或整改网站、微信群、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

  行政处罚机构情况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停业整顿

  罚款

  予以行政处罚的机构总数

  罚款总额度

  处理人员情况

  吊销执业证书

  医师护士

  暂停执业

  医师护士

  医师

  移送司法机关

  护士

  其他人员

  合计

  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

  数量

  条个

  单位

  个

  数量

  万元

  单位

  人

  -9-

  二、其它类型公立医疗机构

  机构类型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等诊所、医务室、卫生站等其他

  检查数量

  发现、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挂证)

  无证行医

  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违规开展禁止类技术

  免疫细胞治疗其他

  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

  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

  制售假药

  出具虚假证明

  违规获取或开展角膜移植

  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

  未按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

  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欺骗、强迫诊疗或消费,诱导医疗或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

  数量单位

  起

  -10-

  其他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清理违法广告

  关闭或整改网站、微信群、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

  行政处罚机构情况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停业整顿

  罚款

  予以行政处罚的机构总数

  罚款总额度

  处理人员情况

  吊销执业证书

  医师护士

  暂停执业

  医师护士

  医师

  移送司法机关

  护士

  其他人员

  合计

  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

  起

  数量

  条个

  单位

  个

  数量

  万元

  单位

  人

  -11-

  三、二级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

  机构类型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类医院

  其他

  辖区内总数

  检查数量

  发现、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挂证)

  无证行医

  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违规开展禁止类技术

  免疫细胞治疗其他

  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

  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

  制售假药

  出具虚假证明

  违规获取或开展角膜移植

  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

  未按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

  数量

  -12-

  单位

  起

  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欺骗、强迫诊疗或消费,诱导医疗或过度医疗等违法行为

  其他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

  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清理违法广告

  关闭或整改网站、微信群、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

  行政处罚机构情况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停业整顿

  罚款

  予以行政处罚的机构总数

  罚款总额度

  处理人员情况

  吊销执业证书

  医师护士

  暂停执业

  医师护士

  医师

  移送司法机关

  护士

  其他人员

  合计

  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

  起

  数量

  条个

  单位

  个

  数量

  万元

  单位

  人

  -13-

  四、其它社会办医疗机构

  机构类型

  辖区内总数

  独立设置的体检中心

  血液透析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其他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

  一级医院、门诊部、诊所等其他类型机构

  检查数量

  发现、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数量

  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挂证)

  无证行医

  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违规开展禁止类技术

  免疫细胞治疗其他

  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

  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

  制售假药

  出具虚假证明

  违规获取或开展角膜移植

  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

  未按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

  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欺骗、强迫诊疗或消费,诱导医疗或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

  单位

  起

  -14-

  其他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清理违法广告

  关闭或整改网站、微信群、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

  行政处罚机构情况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停业整顿

  罚款

  予以行政处罚的机构总数

  罚款总额度

  处理人员情况

  吊销执业证书

  医师护士

  暂停执业

  医师护士

  医师

  移送司法机关

  护士

  其他人员

  合计

  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

  数量

  起条个

  单位

  个

  数量

  万元

  单位

  人

  填报人:

  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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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医疗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院健康发展,根据《xx市xx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顺卫计发[2017]20号)要求,遵循“实事求是”之原则,本着“以查促建、以查促改、以查促优”之目的,全力推进“医疗行业综合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台账并进行整改,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成立医疗行业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各临床科室主任(负责人)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医疗行业综合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相关科室医疗服务行为;服务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使用耗材、乱收费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现场指出,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科室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小组随后追踪整改结果。二、存在问题(一)、医疗质量安全1、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

  (1)个别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意识不够高,对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等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如科室《专科交接记录》个别病人项目填写不全,无交接护士签字,特别是手术病人进入手术室、回病房等环节无手术室护士签名。

  (2)三级医师查房记录内容简单,未体现三级医师查房水平及层次。

  (3)未执行疑难病例讨论或对疑难病例的讨论流于形势,部分会诊医师会诊未达到会诊目的。

  (4)危急值未定期更新,未严格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有危急值未按规定报告及报告后未处置现象。

  2、医疗文书方面存在的问题(1)处方处方的后记内容存在有缺项。个别处方存在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潦草难以辨认。处方修改存在未签名并未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现象。(2)病历①病历书写质量存在一定问题,如:部分医生签字字迹潦草,辨认不清;书写不及时、不规范、签字不及时;门诊病历存在不书写或书写不完整,不规范现象;②病程记录中有汤药治疗,但无相应医嘱;对修改的医嘱、阳性化验结果缺少分析,查房内容分析少。

  ③将不符合检查结果互认医院的辅检报告作为诊断重要辅检资料纳入病历。

  ④使用中成药无记录、未辩证或辩证不正确。(二)、平安医院建设医院过道加床多、电缆电线多,存在安全隐患。(三)、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1、所选药品适应证不适宜。2、遴选药品不适宜。3、用法用量不适宜,用量过大用药时间过长。(四)耗材使用情况偶有低值耗材浪费及高值耗材使用欠合理的现象,骨科植入性耗材使用比例稍偏高。(五)检验检查1、偶有不合理检查,重复检查现象。如dr诊断准确的仍进行ct检查,有dr在较短时间内多次重复检查现象。2、有少数未按规定执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现象。不应纳入互认的医院检查结果作为我院诊断依据。(六)医德医风建设少数医护人员政治学习不够,思想觉悟不高,对医德医风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医护人员工作责任心、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喊医生、喊护士、喊拿药”三喊现象没有完全得到根治,与患者的沟通和交流还有待加强。

  三、整改措施:(一)提高医疗安全质量1、认真组织全院医护人员学习《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处方管理办法》。医务科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查房和运行病历检查工作,加强归档病案质量质控和处方点评力度。要注重实效,不能流于形式,对查到的问题除了当面讲解以外,在院内通报,通过经济处罚,给予惩戒,以提高其病历书写质量和处方规范化书写能力。2、定期组织业务学习、疑难病例讨论、三级医师查房,通过学习讨论使每一位医务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都能做到对技术精益求精、积极进取,不断提高三级医师查房的水平。3、修订危急值项目和界定范围,严格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定期监测评估“危急值”报告执行情况。(二)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开展医院内部排摸、掌握各类涉医矛盾纠纷,全力疏导化解,严防矛盾激化演变成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对全院各病区、配(发)电房、高压氧、制供氧、病案室、物资仓库等重点要害部门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查出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过道加床多、牵拉电缆多,要求科学规划电缆,即用即收,谁使用谁负责,专人督导;在住院病

  区、ct室、药库、消防控制室、停车场等处新增监控探头22个,基本做到了监控设施、消防设施、医疗废物管理“三个全覆盖”;实行保卫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加强医院内部巡查守护力度,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实现巡查“全天候”。近三年来,医院无一例重大安全事故和上访事件发生。

  (三)加强药品网上阳光采购,整治不合理用药行为1、落实药品网上阳光采购制度。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治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暂行办法考核积分实施细则》,我院制定了《药品采购工作制度及流程》等管理制度。上网采购药品均严格执行挂网采购相关规定,网上药品阳光采购积分均达到规定要求。真正做到阳光廉洁采购。2、加强重点药品监控。严格按照《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南卫发[2017]41号)的要求,制定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管理制度、处方点评及点评结果公示制度、点评标准等。每季度对重点监控药品进行用量动态监测及预警。截至目前已经对质子泵抑制剂、中药注射剂、辅助用药3大类25个品种进行了重点监控,并将监控结果及整改建议在医院《质量通报》公示。3、整治“过度用药”行为。建立不合理处方(医嘱)院、科分析点评、公示通报制度。科室每月开展处方(医嘱)点评数占门诊处方、住院医嘱≧20%,医院每

篇十: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开展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根据__市卫生局《__市卫生系统开展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市卫字〔20__〕__号〕精神,为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效劳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防范和整治的长效机制,推动整体卫生行风和医疗卫生效劳能力的提升,提高医疗效劳质量和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等热点难点问题。二、整治范围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主要整治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行贿受贿、不负责任、态度恶劣、收受红包、假公济私等行为,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医疗资源配置、患者就医不够便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行业监管、药品采购管理、群众投诉渠道不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收受回扣等9个方面内容,具体责任分工如下:〔一〕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问题。责任单位:__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和处方点评工作。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监管,严禁开大处方。〔责任领导:__〕〔二〕治理医疗资源配置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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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鼓励、指导相关单位采取组建医疗集团、联合体、托管或建立分院、分病区等形式,开展紧密合作,推动整体效劳能力提升。

  〔责任领导:__〕〔三〕治理患者就医不够便利的问题。责任单位:__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通过深化预约诊疗效劳,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效劳、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深化优质护理等工作,提升医疗效劳水平。〔责任领导:__〕〔四〕治理医疗机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牵头单位:__配合单位:__1.梳理、固化、公开各项行政许可工程和效劳工程流程、承办时限、责任人等。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一次性告知、效劳承诺、超时默认、首问负责、限时办结、ab角工作制度等规定,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阳光的审批效劳。加强许可各环节工作人员教育,把微笑效劳、延时效劳、预约效劳纳入相关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事项,用制度管人管事。〔责任领导:__〕2.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和案卷评查,开展监管相对人满意度调查,纠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自由裁量不当等问题。〔责任领导:__〕3.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并积极探索建立卫生行风第三方评价机制。〔责任领导:__〕〔五〕治理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牵头单位:__配合单位: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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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开展整顿医疗秩序集中大排查活动,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医疗行为和非法行医行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以下八种非法行医行为开展集中排查、清理整顿活动:①无证行医行为;②非法开展口腔、牙科诊疗活动的行为;③非法利用b超等手段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④非法发布虚假医疗、药品广告,欺骗群众的行为;⑤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⑥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假借其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⑦违规处理医疗垃圾的行为;⑧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计生效劳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进一步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__〕〔六〕治理药品采购管理问题。牵头单位:__配合单位:__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标准》〔卫规财发〔__〕__号〕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方法》〔国纠办发〔__〕__号〕文件精神,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标准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药品供给信息,使用好短缺药品、断货药品登记平台。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给保障,进一步完善根本药物网上采购,强化网上采购供给的监管,满足基层患者用药需求。〔责任领导:__〕〔七〕治理群众投诉渠道不畅的问题。牵头单位:__配合单位:__在继续发挥传统信访举报渠道的根底上,市卫生局通过热线〔__〕,作为卫生系统征求群众意见和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的重要渠道。〔责任领导:__〕〔八〕治理索要和收受红包问题。牵头单位:__配合单位: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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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强化职业道德宣教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标准》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领导:__〕2.完善医德考评制度,提升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的话语权,强化对红包问题的院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把医德考评结果真正与医务人员评先评优、评定职称、聘任职务、福利待遇挂钩;制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效劳中索要和收受红包处理规定》,扎实开展医德医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加大对治理红包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责任领导:__〕3.认真落实《__省医疗卫生行业有奖举报方法〔试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利用__卫生热线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建议等,强化信访举报线索管理,限时办结,做到件件有反应、有结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责任领导:__〕〔九〕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收取回扣问题。牵头单位:__配合单位:__1.加强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教育,增强抵抗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那么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领导:____〕2.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进一步深化医改,加快取消以药补医步伐,推进公立医院内局部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前门,堵后门,进一步促进公立医院医风医德的好转。〔责任领导:____〕四、牵头及配合单位〔一〕卫生局负责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的起草制定、任务分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长效机制等,负责直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负责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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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药品、医疗器械等供给企业的监督管理,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工作,纠正药械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二〕配合单位__________。五、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__月__-__日前完成〕。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发动部署,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治理范围、工作进度,全面具体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刑法修正案〔六〕》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等文件,结合自身实际,运用多种形式,在医疗卫生人员中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提高对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认识,为专项治理奠定良好的气氛。〔二〕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内容、时限及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于6月18日前报市卫生局。卫生局将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集中整治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其所属科室、医疗卫生人员个人要逐条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重点自查20__年以来本单位〔科室〕和个人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如实填报相关自查统计表并写出自查情况报告。单位、科室及个人自查出来的违规违纪收入,在20__年6月18日前如数上交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亦可自行存入纪委设立的581廉政账户。〔三〕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市卫生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走访患者及家属、医护人员等形式,自上而下对全市卫生系统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具体做法、推进情况、实际效果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通报和催促处理一批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提高检查的实效性、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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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认真受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效劳中不正之风的投诉和举报。凡6月18日前能主动自查上交违纪违规所得并积极整改问题的,可依法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凡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又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整章建制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一岗双责的责任制要求,层层分解落实纠风工作责任。要针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四风突出问题治理,结合内部管理,运用制度加科技的方法,促进四风持续好转,建立维护医药购销正常秩序长效机制。对医药购销集体决策、招标采购以及临床诊疗活动实施廉洁风险防控。六、工作要求〔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顺应群众期盼、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二〕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严格标准,统筹推进。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整章建制各阶段任务紧密联系,将日常管理与整治工作、日常监督与重点查处结合,注重统筹兼顾,坚持阶段性和长期性,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那么,努力取得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促进长效机制建设的综合成效。〔三〕加强督导,有序推进。卫生局将整治工作纳入今年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的整改和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整治效果不好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形成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高压态势。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发挥监督警示作用。__市卫生局和介休市卫生局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专项治理活动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导致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泛滥的,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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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定期反应,畅通投诉渠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认真总结梳理,分别于每个阶段结束前向市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卫生局监督科〕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实施方案、自查整改报告、集中整治报告等。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及时向市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报告。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7月23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报市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__、__,电子邮箱:__〕。

  市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__、__〕,受理社会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凡实名举报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坚持有诉必查,查实必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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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药品销售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对全县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再排查、再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渠道采购、未按规定要求储存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关于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

  构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具体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与抓重点补短板相结合,重在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二是坚持抽查与交叉监督检查相结合,重在问题整改,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坚持强化外部监管与加强内控管理相结合,重在相互促进,形成监管合力。

  (一)药品销售环节检查对重点区域、隐患较大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医保药店开展检查。1.上次检查缺陷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2.是否按照依法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3.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购销行为(如经营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等)。4.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并有效履行工作职责。5.营业场所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运行正常,并能够满足药品储存条件要求。6.营业场所是否整洁明亮,药品陈列、储存是否符合要求,拆零药品和国家专门管理药品是否设立专柜或专区。7.是否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质进行有效审核,索取的相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8.计算机系统是否符合要求,经营活动各环节是否做到全部实施

  计算机管理。9.药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经营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本企业程序文件要求;是否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是否一致,票、账、货、款是否相符;拆零药品、冷藏药品和国家专门管理药品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是否凭处方销售。

  10.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是否达到统一配送要求。(二)医疗机构使用环节检查重点对辖区内涉及医保的公立医疗机构、私立医院,社区卫生院、疫苗接种单位、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品的购销存进行全面检查,尤其要加大对基本药物平台购进以外的药品的购销途径重点进行核查,要求做到票、账、货相符。疫苗接种单位,重点核查疫苗的存储条件和配送过程的冷链监管。对冷藏药品、特殊管理药品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对其加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通报。(三)强化督查工作县局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将对各单位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重点核查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及规范落实情况及被责令整改后的落实情况。四、时间安排(一)排查复查阶段(20xx年11月16日-12月7日)。各综合分局要对辖区内药店、医疗机构深入排查,在前期日常监

  督检查中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要进行回头看,确保做到整改到位,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各综合分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日报工作,每日上午9时上报前一天检查情况,认真填好《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上报到药品科,初报日期为11月18日上午9时。联系人:夏传林。

  (二)督查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7日)。县局负责人要下沉一线,组成联合检查组,参照检查工作重点,对辖区内零售和医疗机构开展明查暗访,对排查复查情况进行检验。(三)总结汇总阶段(20xx年12月8日-12月12日)。各综合分局及时对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漏洞,查清问题源头,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并总结经验,形成工作报告。如涉嫌违法违规等犯罪行为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置。请各综合分局于12月9日上报工作总结到县局药品科。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综合分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明确检查的重点环节,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县局成立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药品科、各综合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药品科,具体负责排查整治工作日常沟通协调、材料综合汇总,

  组织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改进意见。(二)创新监管方法,务求实效。各综合分局要结合前一阶段医

  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专项整治工作,将整顿和规范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与监管结合,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法,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切实取得成效。

  (三)严格执纪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严格执纪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程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要依法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中发现的黑窝点,及时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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